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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地区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四川地区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互联网业务经营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意见,落实中央关于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信息产业部部长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34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自即日起,我局会同本市新闻、出版、教育、公安、安全、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此项工作。

为此,信息产业部已建立了 “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为:www.miibeian.gov.cn)要求各相关互联网业务经营单位在清理整顿期间将本单位拥有的IP地址及所接入的互联网站全部完成在上述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工作,且今后上述备案内容有所变化也必须予以备案。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在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基础上,做好周密布署和安排。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抽调专人或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单位所拥有的互联网IP地址及所接入互联网站的备案工作,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在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没有履行备案登记的网站,一律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的接入。否则,将依法追究接入者的责任。

二、本地区基础业务运营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及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要选派工作能力强、熟悉业务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切实掌握通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导入ICP信息、IP地址信息等操作流程、操作方法。

在参加培训时,应当对所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站的备案信息以及所掌握的IP地址资源备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按照《上报ICP备案信息模板.XLT》、《上报IP备案信息模板.XLT》要求的数据格式认真核实、填报,为正式在“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备案做好坚实的基础准备工作。

三、负责对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站或网络下属接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具体落实工作,包括对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站或网络下属接入单位进行相关培训,通信管理局可以对此项培训工作给予指导。

四、我局将配合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进行审核,对传播有害信息的互联网站依法惩处。对新闻、出版、教育、公安、安全、文化、广电等专项内容主管部门提供的年度审核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年度审核不合格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依法查处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

五、时间安排。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为动员准备阶段、清理登记工作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总结上报阶段。

1、动员准备阶段:2005年3月31日止。

对本网络下接的互联网站及各类为网站提供接入的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摸底、培训,收集、整理有关互联网站的备案信息及IP地址资源备案信息,按照《上报ICP备案信息模板.XLT》、《上报IP备案信息模板.XLT》要求的数据格式认真核实、填报。

2、清理登记工作阶段:2005年4月30日止。

对本地区所有网站进行“清理登记”,各相关单位应对其所接入的互联网站信息、IP地址分配机构及其分配和使用的IP地址信息通过“备案管理系统”进行集中代为备案。

3、督促检查阶段:2005年5月31日止。

我局将加强对本地区相关企业落实互联网站、IP地址信息网上集中代为备案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很抓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对仍未备案的网站,应责令相关单位在2005年5月15日前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4、总结上报阶段:2005年6月10日止。

我局将对四川地区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总结,并于2005年6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书面报送信息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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