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协 议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准备 的注册申请资料。 二、工作进程 1、自甲方提交所有法定资料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乙方为甲方申办手续准备材料。 2、在材料准备完毕后,由甲方在必要的材料上盖章,乙方为甲方全程跟踪手续办理。 三、费用 1、咨询代理费 甲方应支付乙方咨询代理费共计: 元。 2、申办费用 审批费壹仟元(如有BBS,则审批费为壹仟伍佰元) 公示费柒佰捌拾元。 四、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以保证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并承诺提供材料合法性。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必要的材料上加盖公章或签字。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开始工作,准备相关材料 (2)乙方应全程跟踪手续办理。 (3)甲方交给乙方申请资料,乙方只能作为申请时使用,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挪做它用。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引起材料准备期过长,影响手续申办时间,甲方应适当延缓手续的办理时间,延缓期限双方协商决定。 2、因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并由此引起的取证时间延长,由甲方负责。 3、因乙方原因未能取得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全额退还甲方先前已支付的咨询代理费。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委托人): 乙方签字(被委托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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